評論:高水準活動!夠水準觀眾?

2009年12月18日

【公民記者謝彣彬/特稿】苗栗近幾年辦了不少高水準的藝文活動,像是最近的火焰之舞、亂打秀等等,吸引了各界人士前往觀賞,也成功帶動地方發展,但是最基本的觀眾素質,與工作人員,是否跟不上水準呢?

工作人員應當在發現異常狀況時,即行處理,但10月24日晚上7點半在文化觀光局中正堂的表演,觀眾們在下午05:30就開始排隊,原因就在於門票所寫的入場時間為下午06:00;不論這是誰的疏失,觀眾已經敲門尋問為什麼還不能入場,為什麼沒有人出來關心?也沒有任何人說明入場時間,非要等到有民眾聲音大一點,才知道出問題了。

或許是主辦單位沒有和工讀生說明清楚,在體育場舉行的火焰之舞,其看台區入場,發生說辭不一致的情況。筆者最早是在十號門等待入場,有工作人員前來說明此門不開放入場,因此走到了另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在此入場的入口,到了入場時間,又有一位人員聲明此門不開,最後是回到十號門才順便進場。

每場表演開始之初,一定會說明看展規定,禁止攝影、錄影,並請將手機關機或開振動,但是常常會見到觀眾拿出相機或手機拍照、攝影,甚至將此檔案公開在網路上,似乎真的不知道有這些規定似的,也影響臺灣在國際上的觀感。

而在表演中飲食,也是時常見到,由其是選在戶外或是體育場的表演活動,情況最為嚴重,除了控管不易外,苗栗政府也有極大的責任,火焰之舞甚至直接設立攤位區,間接鼓勵觀眾帶食物進場。

演出中,雖然主持人不會申明,但是說話聲放輕,只讓對方聽到,不是很基本的禮貌嗎?可以了解想分享的心情,也該尊重只想專注在演出上的其他觀眾吧?

最後是大部份演出都發生的問題,也就是沒有嚴格要求開演後不得入場,造成舞台精彩的演出,被急著找位子的遲到觀眾遮擋,讓守規定的民眾權益受損,也凸顯主辦單位對於表演流程的掌控不夠用心,也沒有維持表演秩序的表現。

希望除了積極邀請重量級的表演之外,也能夠想想如何提昇觀眾與工作人員的水準,讓每個人都能享受最高等級的演出。

1 意見:

驍驥 提到...

基本上,我認為社會普遍缺乏"同理心"及"尊重"
我們不尊重表演者,將來他們也不會尊重"苗栗"
縣政府規劃上不尊重觀眾,觀眾現場反應也不會尊重縣政府。報應很快的。

張貼留言